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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

编辑时间:2019年12月07日 作者:保会通软件 浏览量:0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

 

对任意一个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一般分为两部分,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包括确认的终止),知道了每个科目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过程中怎么做分录,大家的会计学习也就上了一个台阶。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初始确认时主要关注按账面成本还是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而两者本质区别就是体现在后续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比如:一个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了点股票,当然不能按长期股权投资来处理了。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货: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股利

 

权益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货:投资收益

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货: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合并报表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以成本法为基础,因为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般都是能够实施控制的,这种情况下都是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1、初始入账价值:

成本法--买价加交易费用

权益法--买价加交易费用 看是否要调账

 

2、被投资单位宣告净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调整账面价值同时记入投资收益

 

3、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成本法--按投资比例计算应收股利,然后记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增加应收股利同时减少账面价值

 

4、处置:

成本法--收入减成本后记入投资收益

权益法--收入减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三个明细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分别记入投资收益

 

5、除净损益外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账面价值:

成本法---除发生资产减值,自始至终,都是初始入账金额

权益法---随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变化或发生减值。